各位親愛的會員您好
在此通知您,二代健保今年開始實施囉,
依照二代健保規則BlogAD的廣告獎金也須扣繳2%補充保費,
今年度起BlogAD於您請款時將會採自動扣繳。
另於12/11~1/10此期間請款的廣告獎金撥款時間於1/25,
因此也已扣繳2%補充保費。
更多相關二代健保注意事項與問答請參考下列資料,謝謝。
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》注意事項如下:
二代健保於民國102年1月1日正式上路,衛生署規定凡是利息、股利、租金、兼差及執行業務等所得,只要單筆超過5000元,都必須扣繳2%補充保費。
為因應政府相關措施,BlogAD於民國102年1月1日起,除非您有於職業工會投保,否則無論是廣告獎金或寫手稿酬,只要單筆超過(含)5000元,於匯款時將會自動扣繳2%補充保費,舉例如下:
【範例一】
A君於民國102年1月5日請款NT.5000元,於民國102年1月25日匯款時,A君將會收到NT.4870元
計算公式: 5000 X 0.98 - 30(匯款手續費) = 4870
【範例二】
B君於民國102年1月5日請款NT.8000元,於民國102年1月25日匯款時,B君將會收到NT.7810元
計算公式:8000 X 0.98 - 30(匯款手續費) = 7810
【範例三】
B君於民國102年1月5日請款NT.4000元,於民國102年1月25日匯款時,B君將會收到NT.3970元
計算公式:4000 - 30(匯款手續費) = 3970 (未超過規定5000元,所以不用扣繳2%補充保費)
相關Q&A如下:
加入職業工會的會員,兼職所得為什麼不用繳交補充保險費?
1.無一定雇主的職業工會會員,是把從不同單位領取的薪資,都納入投保金額,當作一般保險費的基礎。
故職業工會的會員從不同的單位領取的兼職薪資,就不必重複計收補充保險費。
2.如有其他利息所得、股利所得或租金收入時,還是要依規定扣取2%的補充保險費。
101年股利、薪資與獎金等屬補充保險費費基之所得或收入,於102年度發放,是否應扣取補充保險費?
1.依健保法第31條規定,保險對象有應扣繳補充保險費之所得或收入時,應依補充保險費率2%計收補充保險費,由扣費義務人於給付時扣取。
2.二代健保定自102年1月1日施行,自施行日起所給付符合健保法第31條所定之各項給付達應扣費標準者,扣費義務人皆應於給付時依法扣繳。
更多Q&A請參考健保局網站http://www.nhi.gov.tw/Nhi2/QA.aspx?menu=22&menu_id=7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