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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標示
著作人選擇此種授權條款時,利用人只要依照著作人指定的方式標示姓名,就可以自 由利用、分享著作。利用人可以將著作用於商業性或非商業性用途,也可以自由依據 自己的需求修改、變動著作。如果利用人基於原著作,創作另一衍生著作,利用人身 為該衍生著作的著作人,可以任意選用其他的創用CC授權條款,甚至可以不採取創用 CC授權條款。這是對利用人而言,最自由的授權條款。
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
著作人選擇此授權條款時,利用人只要依著作人指定的方式標示姓名,且在非商業性用途下,就能自由使用、分享或改作原著作。著作人仍然保留商業性用途的權利,因此利用人若將該著作用於商業性用途,必須另外取得授權。
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相同方式分享
著作人選擇此種授權條款時,利用人只要依著作人指定的方式標示姓名,且在非商業性用途的情況下,就能夠自由利用、分享與改作。因為「相同方式分享」的限制,改作後的衍生著作也必須採用與原著作相同的創用CC授權條款,即「姓名標示—非商業性—相同方式分享」,才能對衍生著作進行散布;著作人仍然保留商業性使用的權利,因此利用人若欲將該著作用於商業性用途,必須另外取得授權。
姓名標示-禁止改作
著作人選擇此種授權條款時,利用人只要依著作人指定的方式標示姓名,就可以自由利用、分享該著作,不拘商業性或非商業性的使用。但是利用人不可以改作原著作,使之成為另一衍生著作。
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禁止改作
著作人選擇此授權條款時,利用人只要依照其指定的方式標示姓名,且在非商業性用途的情況下,就能自由使用、分享著作,但不可以改作。著作人仍然保留授權商業使用的權利,因此利用人若將該著作用於商業性用途,或想改作原著作,必須另外取得著作人授權。
姓名標示-相同方式分享
著作人選擇此授權條款時,利用人只要依著作人指定的方式標示姓名,就可以自由利 用並且和人分享該著作,不拘商業性或非商業性目的。「相同方式分享」的意義是: 若您將他人著作改變、轉變或改作成衍生著作,必須採用與原著作相同的創用CC授權 條款,或採用經Creative Commons組織認可相容的授權方式,始得散布該衍生著作。
舉例而言,當著作人採用「姓名標示—相同方式分享」的授權條款,利用人就其衍生 著作也必須採取「姓名標示—相同方式分享」此一授權條款。

上述內容取用自呂靜雯、黃泰然、魏瑀嫻、王珮儀、陳奕全(編)。《創作分享‧快樂使用:簡介創用CC授權》。
台灣創用CC計畫製作 / 教育部電子計算機中心及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發行 / 2007年11月
手冊網址:http://creativecommons.org.tw/gallery/Material/cchandbook_edu_2008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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